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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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大明电子”、“发行人”或“公司”)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上交所”)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,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证监会”)证监许可〔2025〕1643号文同意注册力帆股份股票。《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()披露,并置备于发行人、上交所、本次发行保荐人(主承销商)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,供公众查阅。
发行人: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
保荐人(主承销商):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2025年10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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